
1 月 22 日,微博名为「北大呼吸发哥」的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呼吸内科主任王广发在微博发文,记录了他本人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经历及思考。他回顾了他接触患者时采取的防护措施,将引发感染的防控疏漏锁定在——「没有戴防护镜」,并且高度怀疑「病毒先进入结膜,而后再到全身」。
以下为微博原文:
终于病情好转了,感谢大家对我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经过 1 天的治疗,今天终于不发热了,甚是高兴。也有了精神浏览微信、短信及网上消息。真的很令人感动。那么多的祈祷、祝福、鼓励,占了相识和不相识朋友留言的绝大部分。在此真的要感谢大家善意和关怀。当然,也有人质疑,包括一些香港媒体,「你不是说可防可控吗?自己得了,还可控吗?」,你是国家级专家,都被感染了,是不是防护上有缺陷?「。今天,病情好转,我对这样一些问题从技术层面也进行了思考,下面想和网友沟通交流。
1、疫情真的可防可控吗?
答案是肯定的,最终疫情会控制。但不同的疫情阶段达到疫情控制的措施是不一样的。今天的疫情控制,在武汉当地和其他地区是不一样的。在疫情初期,针对华南海鲜市场的处理措施是迅速、有效的,而且很快初步认定了病原。这较之 2003 年 SARS 疫情,无疑是巨大的进步。有了病原学的认定,很快发展起了核酸诊断方法,虽然专家层面对检测的敏感性和特异性曾有过争论,这无疑对疫情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疾病的传染性和人群易感性,我们当时确实没有资料证实,因此不能忘下论断是强还是弱。在我回京前,通过各个医院发热门诊的走访,意识到疫情的确较前有了明显的恶化。但仍然是可防可控,只不过,社会为此要付出更多的代价,包括亲情、人情、健康和经济。关键是我们要因地施策。
2、 我是怎么感染的?
这是我患病后一直在问自己的问题。我梳理了我在武汉的轨迹和细节。最有可能的是两个节点。一是到武汉第二天去金银潭医院去 ICU 看重症病人,正好赶上插管。我有一个近距离的接触。但都是全副武装,戴着防溅屏,感染的可能极小。另一个节点是在回京前 2 天去了几家医院的发热门诊和临时隔离病房,有的医院的发热门诊比较拥挤,里面很可能存在新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当然我们也高度戒备,都是戴 N95 口罩进入。现在回想起来,在发热门诊感染的可能性最大。我现在突然意识到,我们没有配备防护眼镜。一个重要的线索是,我回京后出现最早的症状是左下眼睑的结膜炎,很轻。2-3 个小时后出现了卡他症状和发热。基于我看到的病例,还没有以结膜炎为首发表现的。当时我还以此为依据,把自己排除在新冠状病毒肺炎之外,而更多地考虑是流感。但经抗流感治疗无效,发热时断时续,最后做了新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呈现阳性。说明我的结膜炎很可能也是新冠状病毒引起,而且是局部结膜首发。因此高度怀疑是病毒先进入结膜,而后再到全身。如果这个推测成立,则我的防护盲点就在没有戴防护镜。
那么,新型冠状病毒真的能通过眼结膜感染吗?果当真如此,我们普通大众该怎么样防护呢?应当佩戴护目镜吗?
一、冠状病毒会通过眼结膜感染吗?
在 2002 年肆虐全球的非典疫情中,也观察到这种现象。加拿大医护人员尽管全副武装,但还是被感染了。
2003 年 3 月 7 日,加拿大的一名男性被送往当地一家多伦多的医院,6 天后,被诊断为患有 SARS,也是在最近一段时间内,病情蔓延到该医院的其他患者、志愿者和医护人员,随后又传播到当地的其他医院。[1]
在接下来三个月内,多伦多地区确诊了 375 名 SARS 患者,其中271 人(占 72%)是在医疗机构感染后确诊的, SARS 感染风险最大的是那些护理重症 SARS 患者医护人员,尽管他们也采用了防护措施,但是依旧被感染了。
医护人员尽管遵守了控制传染的措施,但是 SARS-CoV 仍在医院传播,疏漏在哪里?
于是一群研究人员对此进行了回顾性队列研究,以研究在医院护理过程中,哪些程序和行为导致了 SARS-CoV 在院内的传播。
697 名医护人员参与了 SARS 患者护理,其中 624 名(90%)被纳入该研究,其中有 26 例感染了 SARS,所幸全部幸存下来。
研究结果发现,GEE 模型中,感染 sars 病毒风险最高的医护人员是眼睛、粘膜等体液接触(OR = 7.3);与此同时,在 CART 分析中,医护人员感染 sars 病毒的主要风险因素是是否佩戴了眼罩。
「这并不代表结膜接触是 SARS-CoV 传播的主要方式。」
研究人员认为,当携带 SARS 病毒的气溶胶散播时,无法区分是眼睛还是其他部位的粘膜暴露导致了感染,没有佩戴眼罩会导致面部皮肤暴露,这会让病毒传播到除眼睛之外的其他粘膜。
另一种解释是,缺少护目镜也代表着医护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依从性不强。
研究人员认为,在 SARS 爆发期间,医护人员经常接触体液,并且对推荐的防控措施执行不充分,使医护人员面临较高的感染风险。
二、什么是武汉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途径?
根据同济医院专家组编写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快速指南》,此次疫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传播为主。
此次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是冠状病毒的一种,在 CDC 官方网站的冠状病毒栏目中,列出了冠状病毒的 4 种主要传播方式[2]:
通过咳嗽、打喷嚏等呼吸道飞沫传播;
触摸或握手等肢体接触传播;
触摸带有病毒的物体或表面,在洗手之前触摸嘴部、鼻子或眼睛等间接传播;
极少情况下,也会通过粪便传播。
而对于飞沫传播的具体方式,根据在 CDC 网站上关于 SARS 病毒的传播,SARS 病毒最容易通过感染者咳嗽、打喷嚏时产生的呼吸道飞沫传播。当被感染者咳嗽或打喷嚏产生的飞沫在空中,并沉积在附近人员的口腔、鼻子或眼睛的粘膜上时,也可能会发生飞沫扩散。[3]
三、一些呼吸道病毒感染后有眼部症状
然而研究人员已经发现,一些呼吸道病毒感染个体后能引发眼部并发症,或通过眼部暴露之后,引发呼吸道感染症状。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存在这种可能,眼睛是病毒最先感染的场所,继而发展为呼吸道感染。[4]
呼吸道病毒,指的是以呼吸道为侵入门户,在呼吸道粘膜上皮细胞增殖引起呼吸道局部感染或呼吸道以外组织器官病变的一类病毒,有正粘病毒、副黏病毒、冠状病毒和腺病毒等。
呼吸道病毒通常的传播方式为由患者或病毒携带者通过呼吸、喷嚏等含有病毒的气溶胶,通过空气、亲密接触或带有病毒的表面接触等传播。
感染某些呼吸道病毒会有明显的眼部症状,虽然这样的一种情况通常较为罕见,但得到了实验性体外和体内实验室模型的验证。在上述呼吸系统病毒家族中中,我们已知道一类腺病毒和 H7 亚型流感病毒感染后有眼病症状,并且报道了这样的案例。
而关于感染冠状病毒的眼部症状,研究人员发现,一种冠状病毒——会引发上下呼吸道感染、幼儿和免疫功能低下成年人尤其易感的病毒 HCoV-NL63,有报道其引发结膜炎的病例。据称,HCoV-NL63 感染与川崎病(儿童的全身性血管炎、以双眼结膜炎的症状为诊断标准之一)之间存在关联。
但是目前为止,HCoV-NL63 病原体与该症状之间的确切联系尚不清楚,不明确结膜炎的症状应该归因为冠状病毒本身,还是由于其他原因引发的疾病表现。
四、泪液可能携带冠状病毒
在另外一项关于 SARS 病毒的研究中 [5],研究人员发现,泪液作为体液之一,可能会携带冠状病毒,这提示我们要有相应的预防措施。
感染 SARS 病毒的患者眼泪中存 SARS 病毒 RNA,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与患者面部特别是眼睛密切有接触的医护人员有较高感染风险,同时通过可重复使用的眼部设备(例如戈德曼压平眼压计,试验性接触镜,试验性镜架,甚至与患者的眼睛紧密接触的可重复使用的针孔装置)等多种方式引发院内传染。
为此,在应对可疑的 SARS 患者时,研究人员认为,医护人员使用「 M3 G」(口罩,礼服,手套和护目镜)同时采取严格的屏障方法应成为金标准,并对眼部设备做彻底的仔细消毒,以防止其传播到其他眼科患者。
五、我们是否应该佩戴护目镜?
那么,医务人员和患者该怎么样预防呢?
在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快速指南》中,对于医护人员的个人防护指南,做出如下规定:
1. 所有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活动期间均应佩戴医用口罩。
2. 预检分诊处:穿工作服、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
3.发热门诊、呼吸科科门诊、感染性疾病科和隔离病房:日常诊疗活动和查房时,穿工作服、一次性隔离衣,戴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采集呼吸道样本时,戴防护口罩和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或排泄物时,加戴乳胶手套;气管插管、支气管镜检查、气道护理和吸痰等可能发生气溶胶或喷溅操作时,戴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乳胶手套、穿医用防护服(可加一次性防渗透隔离衣),必要时佩戴呼吸头罩。
4.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穿脱流程穿脱个人防护装备,禁止穿着个人防护装备离开污染区,以避免各个分区的交叉污染。
5. 给患者及陪同家属戴医用外科口罩。
医生在对患者进行气管插管、吸痰等这些操作的过程中会产生气溶胶,这些气溶胶会与眼结膜接触;或者医生与患者距离过于接近,飞沫容易接触眼结膜。
普通人应注意尽量少去人群密集的地方;出门也没有必要佩戴护目镜,遇见打喷嚏的人尽量跑远点,5 米以上是比较安全距离。
北大呼吸发哥也发了微博解释这件事:
参考文献:
[1]. Raboud J, Shigayeva A, McGeer A, et al. Risk factors for SARS transmission from patients requiring intubation: a multicentre investigation in Toronto, Canada. PLoS One. 2010;5(5):e10717. Published 2010 May 19. doi:10.1371/journal.pone.0010717
[2].https://www.cdc.gov/coronavirus/about/transmission.html
[3].https://www.cdc.gov/sars/about/fs-SARS.html#spreads
[4].Jessica A. Belser, Paul A. Rota, Terrence M. Tumpey.Ocular Tropism of Respiratory Viruses.microbiology and molecular biology reviews .DOI: 10.1128/MMBR.00058-12
[5].S-C Loon, S C B Teoh, L L E Oon, et al.The 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in tears. British journal of ophthalmology. Volume 88, Issue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