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大学的时分从前很喜爱很喜爱一个女孩。白净的脸庞,一双杏眼浸透秋水,总是扎一个丸子头,她总是浅笑,像日本女星新垣结衣相同。我也会误以为她的浅笑是给我的。
我开端被她的浅笑和她的眼睛所招引,想接近她,却又有些不好意思。究竟,她那么光荣闪烁。每次见人总是浅笑,将我深深迷醉。
在某一天,阳光正好。我躺在宿舍床上,穷极无聊。我忽然心血来潮,忽然热血上头。我决议了,我要向她表达!我坚决果断的给她发了音讯,然后等着回复。一秒钟,一分钟,一个小时,一天曩昔了。没有一点回应。哦,表达失利了。可是,我仍是锲而不舍。第二天,我录好了一段口琴发给她,是我精心预备的《千与千寻》的片尾曲——aways with me(与我同在)。我小心谨慎地在一那么间空教室录好,怀着激动的心境发了曩昔,然后杳无音信。
后来,我看见她和一个男生并肩走在学校的林荫路。我脸上面带浅笑心里如堕入冰窖。我每天晚上开端跑步,让自己想忘却这段回想。直到我遇见了我女朋友。
她让我理解了什么叫做喜爱,什么叫做爱。喜爱是想招引对方,爱是会疼爱对方。喜爱一个人的时分,会操控不住自己的体现欲,想尽各种方法去招引对方的注意力,而爱一个人,大多都会静静的陪在对方身边,为对方的欢欣而欢欣,为对方的忧虑而忧虑。喜爱是片刻的感觉,未必持久,但爱却一向存在。
爱一个人是不论过了多久,不论对方有多少缺陷,心里仍旧对对方心心念念,想要和对方在一起。爱是持久的陪同,想要永久的陪在爱人左右。







